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可享受多少天产假

2020-06-29

符合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生育,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;难产的增加 15天,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生育一胎,增加产假15天;符合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生育子女的,增加产假60天。妊娠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产假为15天;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、引产的 ,产假为42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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